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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辽宁日报
betway官网近年来,一些健身房、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在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充值后跑路、闭店、关门歇业从而引发消费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其中不乏有“职业闭店人”的推波助澜。法律能否将他们绳之以法?
“职业闭店人”这个概念,很多人没听过。事实上,这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圈子里已不是秘密必威。这些“职业闭店人”深谙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利用政策漏洞进行操作,收取服务费,帮机构“金蝉脱壳”,如果消费者不接受方案,发起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这些“职业闭店人”还会出面善后。
一般来讲,“职业闭店人”与准备跑路的机构负责人达成合谋,指导其先举办促销活动收割最后一批“韭菜”,然后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过户给不具备偿还能力的“背债人”。
一整套运作下来,即将跑路的店铺成功“脱壳”,将烂摊子留给“职业闭店人”接手处置,“职业闭店人”又可以赚取一笔不菲佣金,唯独将风险和损失甩给消费者。
近年来,“职业闭店人”群体逐渐庞大,相关“配套服务”日趋成熟,共同形成一条灰黑产业链。乍一看,在运作形式上是符合相关规定和流程的,但本质上以伤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其中的主观恶意很明显。而这往往也是消费者维权无果的主要原因必威。
即便他们大方承认问题,消费者也无可奈何——“要告肯定是你赢,但我们确实没钱。”结合现实案例,“职业闭店人”的治理确实存在诸多难点,比如,认定“职业闭店人”难以取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动机善恶无从考证、机构败诉也无可执行财产等。
在司法实践中,“职业闭店人”和“背债人”这两者的身份认定存在困难。具体到现实案例,“职业闭店人”的行事十分谨慎,消费者对这一角色的存在,多是通过各种信息进行推断,前期难抓到“实锤”。广西柳晟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智斌认为,一些大型公司可能会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完成了股权的变更。
而且,“职业闭店人”在接手前就已经想好了消费者维权方案,甚至连结果都掌控在他们手中。据甘智斌介绍,“职业闭店人”往往以相对廉价的方案,比如按照充值金额的三到四折,迫使消费者签订退费协议。为了尽量减少损失、降低时间成本,至少有七八成消费者会接受这种打折方案。剩下的消费者,很少会有人真正选择诉讼。
针对一些“钉子户”,即便到了诉讼阶段,“职业闭店人”也有信心在法庭上“全身而退”——提前将法定代表人更换成没有偿还能力的老人是最为常见的操作。对于消费者来说,要举证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恶意,也很难找到有力证据,而仅仅从工商变更的角度论证,显然没有说服力。司法上也很难被敲定。
那么,如何防范、监管此类有组织的恶意闭店行为?正策律师事务所张兢忆律师认为,首先要看到它源头产生的原因。“预付费模式很容易造成一个庞大的资金池,有利润但负债很高,目前,这几类行业的闭店比例和风险整体在升高。”“职业闭店人”看中这一类领域,恰恰因为它实际上可以成为最后一波割韭菜的主体,赚到最后一波钱。
张兢忆表示,“职业闭店人”最大的服务卖点,可能还不是帮助商家逃避债务,而是他们可以帮助商家规避刑事风险,避免承担刑事责任,用他们的话说,叫安全着陆。那么,“职业闭店人”的操作果真没有刑事风险吗?张兢忆告诉记者,许多门店在闭店前必威,通常诱导消费者预付充值,之后圈钱跑路,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刑事立案是有门槛的,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被骗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以上,而合同诈骗案的立案数额则是在两万元以上。
从工商登记注册制度来说,“职业闭店人”操盘店铺“一夜跑路”事前治理也存在难点。如果有证据证明目的是“一夜跑路”,工商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变更,但事先没办法预知目的,因此无法拒绝变更。
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金融系主任郭明杰对“背债人”现象进行过深入研究:“新公司法对于法定代表人变更这一条,它的审查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的一个变更,并没有赋予一种实际控制权的变化,这样的话有人就会利用条款侵犯公众利益,所以说我们就在考虑,如何来打破它套利的条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说,“职业闭店人”的出现,直接破坏了某些行业的生态,其背后反映了一个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预付制监管缺失。目前当务之急是完善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对于预付费资金,应打造资金监管平台。消费者购买预付卡的预付款中一定比例的金额存入规定的“银行监管账户”并冻结,随着商家不断提供服务,冻结的预付款逐步解冻划给商户。监管部门可实时掌握商户、消费等大数据,对企业的重要信息变更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并要求企业对消费者公布变更法定代表人之类的信息,堵上机构卷款跑路的漏洞。
陈音江还呼吁从立法层面出台“专门针对预付制监管”“带有强制性”“在全国统一生效”的专项法律。“目前虽有多地探索预付制资金监管平台,但鲜有强制要求商家入驻相关监管平台的法律法规,多数时候还是凭商家意愿,自行选择是否加入。”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伟律师表示,职业企业“背债人”之所以能存在,在于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审核的门槛较低。毛伟认为,基于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闭店行为的监管,尤其要关注经营业绩不佳又存在大量预收款项的商家,在信息审核方面多加几把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对预付费行业建立资金监管及信息审查制度。
此前“职业闭店人”背后的相关问题,确实属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即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有专门条款规定了对预付费服务的要求,更是对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行为明确了罚则。
比如,《条例》规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这限制了闭店之前疯狂促销的行为。”其次,《条例》还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时,应该提前30天公告。“新规实施后,不管是企业主还是‘职业闭店人’,一夜闭店都将违法。”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涉“职业闭店人”清算责任纠纷案,法院最后判决“职业闭店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原告小王是一家瑜伽店的老顾客,先后多次在店里充值购课,花费达数万元。2023年10月的一天,小王忽然发现不能在小程序上约课了,联系客服也无人回复,到店面一看,发现大门竟然锁了。
小王查询后发现,瑜伽店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原所属公司在半个月前就已经注销了。其他会员还把变更后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的微信朋友圈展示给她看。薛某的朋友圈多条信息显示:“死客激活做业绩,想合作的老板私聊我,让你店里的死客到店消费。”“高价收购美容、美发、养生会员(因为某种原因您的店不经营了,您的会员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全北京都可以。”小王立刻意识到,这是遇到所谓的“职业闭店人”了。
由于在瑜伽店还有8000余元未消费,小王愤而将接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起诉到了丰台区法院,要求赔偿自己会员卡中未消费的金额。
法庭上,被告薛某承认,2023年9月,瑜伽店的原法定代表人刘某与他签订了转让协议,将瑜伽店所属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了他。他是接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2023年9月28日,瑜伽店原属公司申请注销。注销材料中的清算报告显示: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庭审中,薛某表示,瑜伽店会员大约还有200人40万元左右的金额未消费,他已经把这些会员转给另外一家美发店了,原瑜伽店会员可以到这家美发店去消费掉自己未用的金额。对此,小王表示她报名的是瑜伽班,不同意去美发店消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薛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在明知有大量会员债权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导致小王债权无法受偿。最终,法院判令薛某赔偿小王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